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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回顾:
今年5月24日11时50分许,长春工业大学发生一起命案,在校大四女生周明明被杀死在教学楼内。经联合专案组侦查,该女生的前男友王小飞有重大作案嫌疑。1985年6月1日出生的周明明学习成绩优异,同学们对周明明的离去十分惋惜。经过警方缜密侦查,41小时后,在大连市甘井子区余家桥一平房内将1982年9月11日出生的王小飞抓捕归案。
被告人王小飞
昨日,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备受关注的“5·24”长春工业大学杀·人案。今年5月24日11时,在校园内残忍杀害自己前女友的被告人王小飞一审被判死刑。被告人家属表示要上诉。
相恋六年分手后 校内刺死前女友
2004年的夏天,在榆树市某高中上学的周明明与同学王小飞开始恋爱。6年后,周明明提出分手,对此,王小飞总觉着不甘心,在多次打电话周明明始终不接听的情况下,王小飞打算去找周明明。“要是她能感受到我们处了六七年,我为她付出很多,她有歉意,有个好态度,我俩以后各走各的路,永不相见,如果她不是这个态度,我就杀了她。”
于是,2010年5月24日11时,被告人王小飞来到长春工业大学化工楼找到了周明明。
据王小飞供述:“2009年年底我和周明明分手了,因为她又有别的男朋友了,我多次打电话给她,要和她谈谈,想把这件事说清楚并且让她给我道歉,但她不见我。我对她说‘这是咱俩最后一次见面,希望能把所有的恩怨都解决掉’。周明明说:‘你别在这和我说这个,你对我付出多少也是你自愿的,我也没强迫你,以后不要给我打电话发短信了。我要出去吃饭。’她让我离开,我当时很冲动,就从包里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,第一刀扎在她的脖子上,后又刺向她的胸口,然后周明明就趴在地上了。我蹲下又拿刀扎她的后背,具体多少刀我记不清了……”
后经法医鉴定:被害人周明明系被单面刃金属锐器刺创肺脏、下控静脉、主动脉、心脏破裂引起失血性休克造成死亡。
看着这个自己曾经深爱的女孩死在了自己的刀下后,王小飞迅速逃离现场。然而仅仅过了两天,王小飞就被公安机关在大连市甘井子区余家桥一平房内抓获,当时他正在初中同学徐某的家中。
犯㠑手段残忍 法院依法严判
被告人王小飞的辩护人提出,王小飞是恋爱期间因感情纠纷激情杀·人,王小飞为周明明放弃学业,在经济上资助周明明,后周明明与王小飞分手,双方对激化矛盾均有一定责任。王小飞系初犯,无前科劣迹,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,有悔罪表现,建议对其酌情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。
法院认为,王小飞与周明明虽有恋爱关系,但案发前数月二人已分手,王小飞从大连到长春市,购买尖刀随身携带,系有预谋的杀·人行为,不属于因感情纠纷引起的激情杀·人。辩护人称王小飞为周明明放弃学业,在经济上资助周明明,但未提供此方面的证据,仅属王小飞一人所说。退一步讲,即便上述事实存在,亦属二人恋爱期间的自愿付出行为。
周明明与王小飞分手,是恋爱自由,而王小飞主动到长春工业大学找周明明,二人在谈话时王小飞持刀刺扎周明明,不能认定周明明对激化矛盾有责任。王小飞仅因周明明与其分手,即携带尖刀到大学校园找周明明,后因言语不和即持刀刺扎周明明身体各处30余刀,致周明明当场死亡,犯㠑性质恶劣,社会影响极坏,且犯㠑手段极其残忍,后果特别严重,虽亲属报案并协助抓获,但不足以从轻处罚,应依法从严惩处。
法院一审判决:王小飞犯故意杀·人罪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王小飞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周明明的父母人民币293240.40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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